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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寺佛学院大学生禅修营招生简章返回

2014-03-11 10:05:37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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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寺佛学院大学生禅修营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7-6 浏览量:10773

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首任院长为佛门泰斗、弘法寺开山祖师本焕长老。现任院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泰国“华僧大尊长”印顺大和尚。学院自2011年9月29日正式开学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立足国内,面向国际,走宗教教育与国民教育相结合的路子。

弘法寺佛学院禅修中心是为辅助和扩展完备佛学院弘法体系而设立,是弘法寺佛学院教学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心目前已成功开设两期居士初级培训班,备受广大居士信众的好评。
值此酷暑烈夏,为了使广大莘莘学子能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放下琐事烦恼,走进佛法的清凉世界,体验佛教结夏安居的修行生活,品味禅宗文化,进而调整身心,改变气质,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应广大青年学子的强烈要求,学院现开设首期大学生禅修营。

一、 主题

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规划人生、服务社会

二、开班时间
    2012年8月5日—8月12日,其中8月5日报到,6日正式上课

三、授课地点
    弘法寺弘法禅修中心

四、报名资格   

在校大学生(大专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身心健康者均可报名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首期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弘法寺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2.至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或办公室凭身份证及学生证索取《招生简章》,填写《大学生禅修营报名申请表》。

凡经审核录取者,于7月31日前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作入学报到凭证。

六、报名须知

(一)凡经审核录取的学员,弘法寺免费提供食宿及学习资料,学员只需携个人用品及衣物入学;

(二)不能全程参加者,概不录取;

(三)学员须严格遵行学院规章及教学制度,不得在禅修中心内吸烟、饮酒、吃荤食等行为;

(四)学员须穿着宽松长裤、运动鞋,女生不可浓妆艳抹,以朴素大方为宜;

(五)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两寸红底照片5张、及个人换洗衣物、洗漱用品。

七、课程设置   
    

解门部分

佛教基础礼仪、佛教常识、《禅堂仪轨》、《本焕老和尚禅堂开示集》选讲、专题演讲、一代高僧本焕长老之行谊 

 行门部分

《普贤行愿品》诵读、禅修、参学

八、报名咨询

联络人:李 欣

联络电话:15012575922

报名Email: hfsfxypxb@126.com

 

附:弘法寺佛学院大学生禅修营申请表                                   

 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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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
电话:0755-25179580        邮箱: nhfjwh@vip.163.com(南海佛教)
广东省深圳市莲塘仙湖弘法寺 0755-25737095(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