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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佛协圆满召开第四届第二次代表大会返回

2014-03-04 16:47:14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4378
导读:

深圳佛教网讯:2009年1月4日,“福建长乐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2008年度年终全体会员大会’”,在长乐市天一酒店会议厅隆重召开,来自全市各开放寺院代表及佛教四众弟子共140余人出席了...

  深圳佛教网讯:2009年1月4日,“福建长乐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2008年度年终全体会员大会’”,在长乐市天一酒店会议厅隆重召开,来自全市各开放寺院代表及佛教四众弟子共140余人出席了大会,其中应邀出席大会的领导有:福州市民宗局副调研员办公室苏林田主任,福州市民宗局一处曹海滨处长,福州市民宗局一处王勤副主任科员,长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陈家镯局长,长乐市佛教协会第四届领导及理事会全体会员等。

  

  

  大会由副会长释贤纯法师主持,会议听取了:1. 副会长兼秘书长释妙登法师对大会宣读的“2008年度长乐佛协工作总结报告”。2. 副会长释传灯法师对大会宣读的“2008年度长乐佛协慈善工作报告及本会各所属寺院慈善捐款数目”。3. 副会长释宽忍法师(女)对大会作的“2008年度长乐佛协财务收支工作报告”;会上,长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陈家镯局长对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与会全体代表人员继续发扬佛教优良传统,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平安长乐,建设美好家园”的号召。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鳏寡孤独、受灾及贫困地区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和帮助贫困优秀学生入学等慈善行为,来弘扬佛教的精神。

  会议强调与会全体代表,在长乐佛教协会的领导下,更进一步的理会《宗教事务条例》精神,更彻底地执行《条例》,切实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寺院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各寺院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不发生有碍于社会安定稳定的问题与苗头。

  积极发挥长乐佛教协会桥梁纽带的作用,要教育与引导各寺院坚决抵制境处宗教势力的渗透。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创建与营造和谐氛围中发挥自身的优势。

  长乐佛协对2009年度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划:1、为了加强佛教自身思想建设,长乐佛协推出“文明寺院评比”活动。2、为加强与福建省佛教界相互了解、增进友谊,长乐佛协决定在2009年3月份组织佛事参访活动。3、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精神,加强统一管理,从2009年度,各寺院的所有佛事活动都要上报到上级佛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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