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寺佛学院第二届大学生禅修营招生简章
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首任院长为佛门泰斗、弘法寺开山祖师本焕长老。现任院长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泰国“华僧大尊长”印顺大和尚。学院自2011年9月29日正式开学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立足国内,面向国际,走宗教教育与国民教育相结合的路子。
弘法禅修中心是为辅助和扩展完备佛学院弘法体系而设立,是弘法寺佛学院教学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心目前已成功开设五期居士初级培训班和一期大学生禅修营,备受广大居士信众和学生们的一致好评。
值此酷暑烈夏,为了使广大莘莘学子能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放下琐事烦恼,走进佛法的清凉世界,体验佛教结夏安居的修行生活,品味禅宗文化,进而调整身心,改变气质,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应广大青年学子的强烈要求,学院现开设第二期大学生禅修营。
一、开营主题
亲近佛法·观照自己·以感恩心·体味人生
二、开班时间:
2013年7月15日—7月21日,报到日期:7月14日,15日起正式上课。
三、授课地点
弘法寺佛学院弘法禅修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大望文化高地)
四、报名资格
在校大学生(大专以上)年龄17周岁 至30岁以下,身心健康者方可报名。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
(二) 报名地点
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办公室(弘法大楼前楼A403)
(三)报名方式
1.登录弘法寺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2.至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办公室(弘法大楼前楼A403)凭身份证及学生证索取《招生简章》,填写《大学生暑期禅修营报名申请表》。
凡经审核录取者,于7月12日前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作入学报到凭证。
六、报名须知
(一)凡经审核录取的学员,弘法禅修中心免费提供食宿及学习资料,学员只需携个人用品及衣物入学。
(二)学员须严格遵行学院规章及教学制度,不得在禅修中心内发生吸烟、饮酒、吃荤食等行为。
(三)学员须穿着宽松长裤、运动鞋,女生不可浓妆艳抹,以朴素大方为宜。
(四)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两寸红底照片4张、及个人换洗衣物、洗漱用品。
联络人:潘靖文老师
联络电话:13510691319 0755-25733741
报名邮箱:szhfsfxy@sina.cn
弘法寺佛学院
2013年6月19日
弘法寺佛学院大学生暑期禅修营报名申请表 2.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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