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由深圳弘法寺和北京大学共建的一所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院长为佛门泰斗、临济宗第四十四代传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弘法寺开山祖师本焕长老。常务副院长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佛教协会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顺大和尚。
为了加强佛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举办高水平的佛学院,现公开向佛教界(含各地佛学院)、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各界诚聘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才俊。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职位 | 备注 |
法师 | 佛学院毕业或有相关工 作经历 | 本科及以上 | 3 | 教务长、 副教务长、教务员 | 比丘或有佛学教育工作经历的在家众 |
法师 | 佛学及佛学教育相关专业 | 佛学院毕业 | 若干 | 教员 | ①以比丘为主; ②有计算机、英语特长的优先考虑; ③学历未达到要求但有授课经历的优秀法师亦可考虑 |
教师 | 佛学、哲学、中文、历史、政治、计算机、 英语、新闻传播学、管理学、图书馆学、法学、 艺术类(熟悉和了解佛教艺术) | 高等院校硕士以上 | 各招1—2名 | 教员 | *以专职为主,适当招聘兼职 |
二、招聘要求
1、应聘者应对弘法寺佛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有一定的认同和理解。
2、应聘教务长和副教务长的人选以法师为主,有佛学教育工作经历的在家众亦可。教务长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副教务长,年龄45岁以下。
3、应聘教师者,法师或在家众皆可,有关佛教专业课程的教员以法师为主,特别优秀的在家众亦可录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士应聘者,要求有在大学或佛学院的教育经历,有讲师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三、待遇
1、凡应聘到我院工作的法师,一律为佛学院常住,户口随转至佛学院。工资结构:任课法师:单资(对应于弘法寺常住法师的相应相似职位)+课酬+其他:教务长、副教务长、教务员:单资(对应于弘法寺常住法师的相应相似职位)+岗位津贴+其他:
2、凡应聘到我院的专职教师(在家众),相关待遇参照深圳市高等院校录用教师的标准。
3、凡应聘到我院工作的兼职教师课酬,参照深圳市大专院校标准。
四、应聘程序
1、下载弘法寺佛学院应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
2、将登记表、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书(扫描)或学位证书(扫描)、身份证(扫描)、公开发行的著作、论文名称等的电子版发送至hfsfxy@yeah.net,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以快递形式寄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佛学院筹备办公室。应聘教师者,请同时递交相关的科研成果。
3、初审合格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被通知面试者,来回路费(火车硬卧、汽车票)及面试期间在弘法寺的吃住费用由弘法寺佛学院筹备办公室负责,未通知面试者,材料不再退回。面试时间待定。
五、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4月底前结束。兼职教师招聘常年有效。
联系人:刘佳曼 手机13510561761
张海龙 手机 15820471595或13808858395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植物园内深圳弘法寺
邮编:518004
弘法寺佛学院筹备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