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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高兴:佛教参与社会服务的途径考察返回

2014-03-08 14:12:16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7274
导读:

佛教参与社会服务是彰显其自身价值的必要手段,也是佛教慈悲利世精神的体现。本文认为,佛教参与社会服务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第一、通过慈善事业参与社会服务;第二、通过文化事业参与社会服务;第三、通过信仰传递参与社会服务。

  一般而言,社会服务指个人、团体、组织等通过社会干预、慈善捐助、救济穷人等手段,来提高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的社会服务活动。从学术研究的领域看,社会服务属于社会工作专业的范畴,始于1884年英国伦敦成立的托因比服务所,五年后的1889年芝加哥西区成立了赫尔大厦服务社,社会服务运动迅速传播至西欧以及东南亚和日本等地区。《辞海》里将社会服务定义为,以提供劳务的形式来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活动。狭义指直接为改善和发展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服务,如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生活福利服务。广义的社会服务包括生活福利性服务、生产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生产性服务指直接为物质生产提供的服务,如原材料运输、能源供应、信息传递、科技咨询、劳动力培训等。社会性服务指为整个社会正常运行与协调发展提供的服务,如公用事业、文教卫生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社会服务按服务性质可分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按服务的程度又分为基本性服务、发展性服务和享受性服务。

  从历史上看,宗教和社会服务活动的关系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宗教组织所开展的慈善活动就是社会服务活动的肇始。宗教本身虽然不能消除贫困、不能直接地提高社会所拥有物质财富,但是可以通过宗教组织的公益慈善事业及社会救济功能来部分地实现财富的转移,缓解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就公益慈善事业而言,各个宗教中在历史与现实中都有很多尝试,比如佛教历史上的“无尽藏”制度,通过把信徒捐助的钱财以极低的利息贷给贫穷者,并且不立字据、不设期限,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救济形式。就基督教而言,慈善和救济更是它擅长的社会活动。《圣经》说:“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箴言14章)所以在基督教的传统中,即使在宗教裁判所残杀异教徒的黑暗时期,教会在救济穷人方面仍然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据盖洛普机构在1990年公布的“宗教和大众利益”的报告,发现教会和犹太人的会堂对美国社会的服务比任何其它非政府机构,包括公司行号的贡献还大。他们还发现每年教会机构捐献一百九十亿美元照顾儿童和老人,教育并喂饱饥饿的人,且提供住处给无家可归的人。教会的义工每年加起来有超过六十亿美元的货币价值。可以确认教会是“社会上最有效益的慈善机构之一”。

  当今社会中,佛教作为一种宗教团体和社会组织,同样可以和其他从事社会服务的机构一样,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深入世间,救苦济难,导世化俗,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特殊功能,体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特点,彰显人间佛教的价值取向。

  一、佛教通过慈善事业参与社会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宗教界的慈善捐款约30亿元。其中佛教界捐款约18.6亿元,道教界约2.4亿元,伊斯兰教界约1.8亿元,天主教界约2.5亿元,基督教界约3.5亿元,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约4880万元。当前,我国宗教界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别,主要包括:灾害救助、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环境保护、敬老养老、疾病救治等方面。随着宗教场所建设的逐步完善、宗教界道风建设的推进,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热情不断高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领域与类型也不断扩展。特别是在2012年9月17日,全国宗教界发出《关于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共同倡议》,启动了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倡导各宗教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9月17日至23日的一周时间内,各地宗教界纷纷开展各项慈善募捐活动,响应宗教慈善的倡议。中国佛教协会开展了以“敬老爱老,知恩报恩”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号召三大语系佛教广大四众弟子努力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慈悲为怀,知恩报恩,以“宗教慈善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用具体行动关爱老人、帮助老人,为净化人心、祥和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体而言,佛教界的慈善活动呈现如下的特点:

  第一、以佛教信仰为前提的慈善活动,具有一定神圣性特征,因而社会大众的信任度高,号召力强。

  在当今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背景下,很多传统官办慈善组织的活动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质疑,例如“郭美美事件”对中国红会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以致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赵白鸽说“三天毁掉了一百年”,也就是说一个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短短的时间内就将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人道组织推到了风口浪尖。2011年度,中国红会接受的捐款比上一年度减少近60%,而其他慈善捐款也因为受到该事件的影响有所减少。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1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845亿元,占中国GDP比例为0.18%,人均捐款62.7元。捐赠总量较2010年相比下降18.1%。

  在这种背景下,宗教信仰所产生的敬畏感、归属感、奉献感都使得宗教的慈善捐赠活动获得部分的超越性。这种超越性使得世俗世界的信任危机不复存在。同时各种不同的宗教教义中有关救济救助的慈善内涵,也使得宗教信徒的慈善行为神圣化。佛教中所说“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观念,大乘佛教所倡导的布施行为,都是佛教慈善行为的教义前提。

  佛教组织对慈善捐赠的号召力也可以从台湾慈济功德会的例子中看出,台湾921大地震发生后,慈济功德会所收到的慈善捐款远远高于政府背景的基金会,甚至有人批评慈济功德会榨干了其他基金会的捐款。而且慈济功德会效率极高,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刻,在政府救灾人员尚未到达时就第一个抵达救灾地点。

  第二、中国佛教的慈善事业呈现多样化的特征

  从目前佛教所从事的公益慈善事业看,可谓五花八门,多种多样。既有带有宗教性的慈善活动,也有完全世俗化的慈善活动。这里我们以“台州市佛教协会护法慈善功德会”为例来看这种特征。该功德会于2000年5月创立,由释月净担任负责人。在成立后的10多年时间中,功德会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有:1、救助贫困群众。累计救助贫困群众生活费464人次,合计支出32万元。2、医疗救助。救助医药费392人次,合计支出115万余元;3、帮助弱势群体,捐资资助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4、捐资助学,合计捐资近200万元。在甘肃建设“台州爱心小学”。5、赈灾救灾。汶川大地震后,功德会仅用三天时间,就组织了上百万元的物资发往灾区,累计捐赠的救灾物资达2000余万元。6、关心少数民族同胞,资助畲族乡的一所小学建设畲族文化长廊。7、生态保护。从事放生活动,救助生命,保护生灵。8、造桥修路,资助造桥修路达24处,资助村庄的饮水工程和量化工程。9、文化弘扬,2006年在台州发起百名孝星评选活动,弘扬中国的孝道传统。2010、2011年举办免费供应腊八粥活动。10、弘法活动。先后为贵州镇远县、温州、临海等寺院塑造佛像,向各地寺院赠送《乾隆大藏经》、《嘉兴大藏经》等。从上述涉及的范围看,几乎囊括了公益慈善的各个领域。

  当然,佛教通过慈善事业服务社会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组织与机构建设仍不完善,慈善活动的随机性与随意性并存。

  作为宗教而言,如果按照尼尼安•斯马特分类,应当包括七个层面的内容,即实践和仪式的层面、经验和情感的层面、叙事和神化的层面、教义和哲学的层面、伦理和律法的层面、社会和制度的层面、物质的层面。在这七个层面,都是围绕宗教事务展开的。因此,佛教中虽然有自己的理论主张和戒律要求,但是对于社会化程度极高的公益慈善活动,其涉及了国家的政策法规、政府管理、捐赠主体、捐赠受体、公共舆论、社会效果等各个方面。作为宗教组织,慈善的动机和热情是具备的,但是佛教之外的很多社会组织运行的规则,参与社会服务的方式方法,多数佛教团体没有经验可言。因此就需要建立组织体系,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会,或者由专人负责管理的机构,来对佛教开展的慈善事业进行管理。因此,今年2月份,六部委下发的《意见》中,就提出了宗教组织可以通过内设机构或慈善组织的方式来开展慈善活动。

  从目前看,佛教的很多公益慈善活动出于僧侣、信仰者个人的热情,因某种机缘,发心从事公益慈善活动。随着这种机缘的消失或个人兴趣的转换,其所从事的慈善活动就会终止或转移,可持续性不强,随意性的特征比较明显。虽然说,不管何种类型的慈善,只要能够促进社会整体的福利,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都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此类慈善活动因为随机性和随意性,也容易受诟病。比如,庐山铁佛寺的一位法师是大家公认的慈善家,捐款捐物可谓不遗余力,去年5月份,又个人捐资1亿元人民币用于公益事业,在获得赞誉的同时,网上对她也有不少的非议。有人就指出了她个体化的募捐与捐赠方式,有很多不完善的之处,也存在让人不放心的地方。

  著名经济学家德鲁克曾说过:组织的作用就是使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因此,对于佛教慈善活动的开展而言,组织和架构的建设是当务之急。当然,宗教界人士很多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以成立基金会的形式开展活动,比如北京的仁爱慈善基金会,是由佛教界人士发起组织的一个基金会,其理念是“人人享有慈善,仁爱触手可及”。基金会以宽广的社会视角,将慈善活动与人的身心健康相结合、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佛教智慧在社会的应用相结合,希望通过慈善活动将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自利利他、自觉觉他的精神演绎出来。在六年多的公益慈善活动中,获得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赞誉。

  但是,长期以来,因为社会对于宗教的看法与认识是偏于消极的,否定性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佛教信仰被视为唯心主义的,是封建迷信的一种形式,是被消灭的对象。因此,造成了人们潜意识中还不太能接受佛教界人士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从另一方面,佛教界的工作重心很长一段时间内专注于僧团的发展和寺院建设,对于慈善活动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当今社会一方面需要佛教的灵性关怀,另一方面对于佛教过度商业化的氛围又十分不满。从少林寺的商业化经营到四大佛教名山的上市传言,从各地富有的方丈到假和尚事件的不断曝光,无不反应了公众对宗教团体在“富起来”以后应该做什么的担心。

  二、佛教通过文化事业参与社会服务

  宗教的神圣化和世俗化是其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的极具张力的两级。宗教对于“终极实在”的追求,注定了其目标不在俗世间。宗教拯救众生的理想,决定了其又不能脱离俗世间的众生。正如慧能所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佛教教义和实践的方便特色,决定了佛教通过文化事业参与社会服务的路径。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佛教作为合法的公益事业主体,当然可以从事其中第二项所列的各项文化事业。

  就目前实践来看,国内外佛教团体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参与了文化事业。比如在台湾地区,佛光山成立有“佛光文化事业有限公司”,负责文化出版事业,是佛光山以文化推广佛法的体现。其中的出版物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具学术性质的,涵盖佛教的经典、概论、教理,还有史传的部分。第二类是较软性、普遍性、通俗性的佛教散文、小说、诗之类,如艺文、用世等丛书。第三类是为了青少年朋友、儿童,也出版了童话书、图画书、漫画书。第四类即为有声的图书,如梵呗、唱颂、讲经方面的卡带、CD、录像带。此外还出版《人间福报》,办有人间卫视的电视台。而作为广义文化形态的教育事业,台湾佛教团体参与的更多,从幼稚园、小学、中学到大学以及研究所等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育机构都有涉及。如果说佛教的很多文化出版物还带有较多的弘扬佛法的色彩外,佛教举办的教育机构则大多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同其他的教育机构一起共同为社会培养各行业所需要的人才。

  在大陆,佛教界越来越重视通过文化事业参与社会服务。比如中国佛教协会除了会刊《法音》外,还举办有《佛教文化》杂志,面向佛教界、文化界、艺术界人士及社会大众,公开发行。该刊物宗旨称“旨在通过对佛教文化艺术的研究与创作,对当下佛教文化现象的展示与解读,对重要佛教文化事件的关注与报道,不断探索和实践赵朴初先生“人间佛教”的思想,充分展示佛教文化艺术的独特魅力,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佛教文化艺术的历史传承,进一步了解当下佛教文化艺术的研究与创作成果,进一步了解当下佛教文化的发展与演进,不断推动佛教文化的弘扬与传播,不断推动佛教艺术的研究与创作”。此外还分别由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出版《佛学研究》,中国佛学院出版《中国佛学》等佛学研究类杂志,在教内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佛教界还通过佛教艺术等手段,展示佛教文化的特色。如果以义卖等形式进行,还是一种佛教的慈善活动。比如2011年7月27日,中国佛教协会就举办了首届书画义展,义展得到了全国佛教界三大语系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全国书画艺术界的大力支持,书法作品分别以汉、藏、傣文字书写,内容涉及经文咒偈、佛言祖语等;绘画作品内容丰富,包含佛菩萨画像、山水、花鸟、人物等题材。所得善款用于兴建弘慈养老院,以解决老年僧人的养老问题。

  除此之外,佛教还通过中国传统文化弘扬的形式,参与社会服务。佛教虽发源于印度,但于中国绽放异彩,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正如伊利亚德所指出的那样:人类创造了宗教,靠着它由自然的存在变成了文化的存在。因此宗教可以以某种宗教为核心而形成文化的凝聚力和共同价值观。萨缪尔·亨廷顿在其所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也指出;“宗教是界定文明的一个主要特征。”从当前的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宗教既是国际间交往沟通的方式,也是进行文化输出和辐射的重要渠道。随着佛教慈善活动组织的完善,规模的扩大,将来的某一天,以中国佛教为背景的世界范围内的慈善活动一定会出现。这种活动所产生的文化辐射作用,所凝聚的文化软实力,同官方所进行的文化传播活动相比,更加容易被人接受,更不容使人产生敌意。

  三、佛教通过信仰传递参与社会服务

  “信为道元功德母”,信仰是佛教的内核,是其中最为稳定和强烈的部分。因此,佛教参与社会服务就不仅仅是单纯的外在的慈善救助,更重要的是以自身的核心价值,通过信仰传递,为社会增加正能量。信仰传递就是通过佛教信念本身所具有的引导灵性、劝人为善的特点,来治愈当今社会人们所患之心理疾病,匡正社会风气,塑造和引导良善的风俗。

  佛教通过信仰传递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服务,有其先天的优势。按照布雷斯韦特的说法,道德功能的实现,不仅依靠抽象的哲理推演和道德说教,在宗教中,更有借助“故事”的叙事方式实现的生动道德教育。一个故事或故事系列,深刻地影响着人的生活方式和行动意向。这些不同的宗教虽然有着大致相同的道德主张,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总是和该宗教所处的地域、文化相关联。比如在一个佛教徒的心目中观音救苦救难的形象与故事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就根深蒂固,会深刻地影响其行为的方式。这种影响力正如布雷斯韦特所言:“一个经验型的事实表明:很多人发现,如果某种行动方针在自己心目中是和一些故事相关的,那么即便有悖于自己的禀性,也不难照此作出决断去行事。”佛教中以故事形态出现的禅宗公案以及劝善向善的各类典籍,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逐渐可以落实为一个人的具体行为。佛教教理和信仰也不再抽象,成为活生生的现实。

  目前,佛教界通过信仰传递参与社会服务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多见的有如下几种形式:

  第一、通过理论再建构的方式实现的信仰传递。比如生态问题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热点和重大问题,由生态失衡所导致的天灾人祸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越来越直接而明显的影响。虽然对于地球整体上气候变暖的趋势还有不同的认识,世界各国对于《京都议定书》所涉及的碳排放量的协议也并非都认可,但是,从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泄露造成的核污染,到中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生态灾难,都昭示着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危机意识的提高,都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佛教界对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早有认识。对于如何保护化境,东西方的佛教徒和团体从理论和实践都有很多的尝试。比如在西方,佛教徒设计了“众生会”(Council of All Beings)的法会,“它是一种让一个人设身处地设想自己处于另一物种之生存环境的佛教仪式”。而在台湾地区,佛教团体则从“心净则国土净”的角度提出了“心灵环保”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对于佛教的生态观的探讨也有不少,比如在港台地区,杨惠南指出了佛教缘起性空思想和深层生态学的一致性,他说:“如果以《般若经》中万法同一‘如’,以及(吸收如来藏系经论和老庄思想之后)由之发展出来的‘十界互具’、‘百界千如’,乃至‘物我同根’、‘触事而真’等思想为前提,那么,一个重要的结论是:伤害外物即是伤害自己;爱护外物即是爱护自己。这即是晚近欧美环境保护运动界所开展出来的‘深层生态学’(deep econology)。”

  第二、通过组织夏令营等形式实现的信仰传递

  夏令营起源于美国。传统的夏令营主要通过登山、健行、帆船、钓鱼等户外活动,来磨练孩子的身心,举办者多为教育机构。后来很多私人机构和宗教团体开始介入夏令营,其目的也越来注重文化熏陶和个人发展。佛教团体举办夏令营,也有比较长的历史,比如佛光山早在1969年就开始举办夏令营。创办者星云法师在第二届夏令营(1970)上以“为什么要参加夏令营”为题作了演讲,指出佛教夏令营的四点意义:升华我们的人格、净化我们的烦恼、扩大我们的心胸、庄严我们的世界。夏令营的参加者以佛教的信仰和理念为指导,通过夏令营对佛教常识的学习,对佛教价值的认同,最终实现个人的灵性提升和世界观转变。

  目前,大陆佛教界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夏令营活动,比如已故净慧长老于1992年,正式提出了以“觉悟人生、奉献人生”为宗旨的“生活禅”的修行理念,并举办“生活禅”夏令营系列活动,迄今已经进行了十九届。净慧法师在《生活禅夏令营缘起》一文中指出:“近代佛教界以整理僧伽制度、兴办佛教教育为己任的太虚大师极力倡导的人间佛教思想,现已成为世界佛教发展的取向。教界有识之士无不认为:佛教应该面向社会、关怀人生,致力于建设一个清净、庄严、和平、幸福的人间净土,以畅佛陀济世利人的本怀。”“夏日炎炎,供养人们以禅的清凉”,生活禅夏令营正是以这种特定的佛教信仰和修行提供了一种服务社会的样本。

  总之,无论从佛教理论自身的取向,还是从佛教修行实践的维度,佛教参与社会服务都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佛教通过慈善事业、文化事业、信仰传递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也正是人间佛教的要求。当然佛教参与社会服务远不止上述三种方式,随着佛教的日益人间化、生活化、日常化,注定了佛教会越来越多参与到社会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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