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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贵德投资百余万元全面改善藏传佛教寺院生活条件返回

2014-03-05 16:51:26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2586
导读:

青海省贵德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藏传佛教寺院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县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理与属地...

  青海省贵德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藏传佛教寺院的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县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依法管理与宗教寺院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以往宗教部门力量不足;属地管理责任不明、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条块分离,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疏于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等突出问题。建立起了由县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具体协调,宗教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及村社属地管理作用,条块管理、以块为主的藏传佛教寺院的管理体制。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对全县58座藏传佛教寺院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对僧人达到100名以上或建筑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4座寺院(珍珠寺、文昌宫、白马寺、香毛切寺)由县宗教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对僧人在20名-100名之间的建筑规模中等或僧人虽然在20名以下,但寺内有活佛并经常性在寺内开展宗教活动的28座寺院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对寺内无活佛和寺内除看守人员外无僧人的26座寺院由村(牧)委会管理。同时,明确规定乡镇、村社管理寺院要自觉接受县宗教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将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建设纳入县乡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与基层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管理。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改善寺院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对藏传教寺院的管理,切实改善寺院和僧侣的生活条件。3月6日至8日,县委书记才让太带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管宗教事务的领导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全县17座藏传佛教寺院就维护稳定工作开展了督导,并就寺院和僧侣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现场察看,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共投资百余万元,解决了寺院和僧侣就饮水、僧舍、生态、卫生、古迹修缮、道路桥梁、生活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加强了寺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基层和谐平衡发展,增强了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坚定了寺院僧侣抵御分裂渗透活动的信心和决心。(来源:佛教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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